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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3年教師節表彰項目評選方案
根據《湖南師大附中工作質量獎勵辦法》(經第十一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經校長辦公會審定,學校2022年教師節表彰評選項目如下:
(一)個人獎項(11項)
蔡田碹珠優秀教師(10人)、禹之謨優秀教育工作者(2人)、教學優秀獎(30人)、優秀班主任獎(18人)、科研優秀獎(10人)、管理服務優秀獎(10人)、對外援助貢獻獎、教學新秀獎(10人以內,含10人)、心育獎(10人以內,含10人)、師德標兵(10人)、師德先進個人(61人,名額詳見評選辦法)。
(二)集體獎項(4項)
優秀年級組(2個)、優秀教研組(5個)、優秀備課組(11個)、優秀處室(1個)。
(三)非常設獎項(1項)
“特別貢獻獎”根據實際情況臨時動議。
說明:學校另行制訂《2023年工作質量獎勵評選方案》,就《湖南師大附中工作質量獎勵辦法》中的“專項獎”(即:教育教學質量優秀獎、教育教學競賽獎、科研成果獎)進行表彰獎勵,表彰時間:2023年底。
二、評選工作要求
1. 評選原則:堅持申報與推薦,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原則;堅持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民主評議與量化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實事求是、優中選優。
2. 嚴格評審,分層把關。在評選推薦人選時,按照《湖南師大附中工作質量獎勵辦法》所列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民主評選,公正推薦。
3. 推薦評選過程中,各部門須負責審核相關申請或推薦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并向工作實績突出的教職工傾斜;推薦須以表格形式匯總提交初評結論,注明推薦人選、推薦理由、推薦項目等。
4. 教研組、年級組、各部門均可書面材料強力推薦特別優秀的人選,列明強力推薦理由,并提交推薦建議,供校長辦公會審定。
5.“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推薦人選實行事前公示制。如教師在評選過程中或評選表彰結束后,出現不符合評選資格的情況,學校將取消其評優獎勵資格。
三、評選申報工作日程安排
時間 | 主要工作內容 | 獎項 | 負責部門 | |
9.2 -9.4 |
個 人 獎 項 申 報 或 推 薦 |
個人申報(備課組負責)、教研組、年級組推薦 | 教學優秀獎、教學新秀獎 | 課程與教學處 |
年級組推薦 | 優秀班主任獎 | 德育與學生發展處 | ||
心育獎 | ||||
部門推薦 | 科研優秀獎 | 科研與教師發展處 | ||
職員考核工作小組推薦 |
管理服務優秀(服務優秀) (管理優秀由校長辦公會直接認定) |
校辦公室 | ||
集團校推薦 | 對外援助貢獻獎 | 集團辦 | ||
集體推薦 | 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 | 黨委辦公室、工會 | ||
個人申報 | 市級以上行政部門頒發獎勵、榮譽 | 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 ||
“集體獎”申報 | 優秀年級組 | 德育與學生發展處 | ||
優秀教研組 | 課程與教學處 | |||
優秀備課組 | ||||
優秀備課組(僅限學科奧賽備課組) | 科技創新中心 | |||
優秀處室 | 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 |||
9.4-9.5 | 部門初評 | 教學優秀獎、教學新秀獎 |
課程與教學處 科技創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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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 | 黨委辦公室 | |||
優秀教研組 | 課程與教學處 | |||
優秀備課組 | ||||
優秀備課組(僅限學科奧賽備課組) | 科技創新中心 | |||
優秀班主任獎、心育獎 | 德育與學生發展處 | |||
優秀年級組 | ||||
9.4—9.6 | 校內公示 | 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 | 黨委辦公室 | |
9.5 | 統計從教30年人員名單 | 榮譽 | 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 |
收集整理評獎資料 | ||||
9.6上午 |
校長辦公會審定各獎項 | 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 ||
校長辦公會審定 | 特別貢獻獎 | |||
9.7 | 表彰籌備工作:表彰大會儀程、表彰文件、榮譽證書、綬帶印制,獎勵金統計與籌備,表彰大會會場布置等 |
校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財務資產處、校友會 信息技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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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下午 (周五) |
表彰大會 | 校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
1. 校級以上個人、集體獎項(工作質量獎勵辦法中包含的獎項除外)納入年度質量獎勵表彰。
2.請向各獎項負責部門咨詢《湖南師大附中工作質量獎勵辦法》相關獎項評選規則。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