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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大附中2019年度正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推薦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按照規定要求,學校組建考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員的申報基本條件和材料真偽負責,嚴把材料審核關,并負責采取綜合測評方式推薦參評人員。考核推薦委員會人數原則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線教師不少于70%。
二、推薦范圍
我校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的現有在編在崗人員,凡符合《湖南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附件2)中關于正高級教師基本標準條件的教師,均可申報參評,由學校、主管單位、省教育廳進行考核推薦。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齡(截止時間為材料接收截止日即2019年11月6日)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屬于申報推薦范圍。
三、名額分配
根據規定,各有關省直廳局、省屬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推薦指標總數為7個。我校推薦名額1人(省級評審實行限額控制,同一學校通過人員不超過1人)。
四、申報條件
詳見附件2。
五、推薦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正高級教師任職條件的人員自主申報,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供相關材料(附件3),并作真實性承諾。
2.學校推薦。
(1)考核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員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全面審核把關,參照各類人員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采取多種方式綜合測評,推薦參評人員。
(2)學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推薦委員會提交的推薦參評結果,并按規定對擬推薦參評人員的基本情況(學歷、資歷、繼續教育、獎項、業績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
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薦參評對象的教學過程、教學方式、教學手段、教學藝術及教學效果,客觀反映推薦參評人員的教學理論素養和實際教學能力,推薦參評對象須提交一個完整的教學案例(詳見附件3要求)供學校上報。
3.省教育廳職改辦考核推薦。組織同行專家對照相關規定,通過審閱材料、實地考核等形式,對參評人員進行綜合考評、形式審查、材料復核,確定擬推薦人選后組織評審,擇優確定評審擬通過對象。
六、工作時間安排
1.10月17日,向全校教職工發布通知,開展申報動員。
2.10月21日下午3時前,申報參評人員提交申請材料如下:
(1)書面申請(請參考參評條件進行陳述);
(2)填寫完成的《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員情況公示表》(見附件3第70頁-表3)電子及紙質材料。
書面申請提交地點:執中樓205室;電子申請提交郵箱:1401740096@qq.com
3.10月21日(周一)下午5:00,組織參評人員述職及民主測評會議(地點:會議廳)。
4.10月22日中午12時前,申報參評人員報送參評材料(詳見附件3要求),報送地點:校辦公室(執中樓205室),報送材料截止時間:中午12時。
5.10月22日下午,考核推薦委員會對參評材料進行審核;召開推薦委員會會議,推薦擬參評對象;校長辦公會審定學校考核推薦委員會推薦參評名單。
6.10月22日,校內公示推薦參評人員信息(公示期:10月22-28月下午5:00,監督電話:0731-88645399)。
7. 10月23日-27日,校辦公室統一至上級部門辦理繼續教育證明,協助推薦參評人員按要求完善報送材料。
8. 10月28日,學校報送參評材料。
校辦公室負責報送推薦對象的參評材料及各類信息資料。
七、工作要求
1.申報參評人員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不得有違背誠信承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評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即使評審通過,無論何時,上級部門將追溯追責并撤消相應職稱與權益。
2.各相關部門和人員要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標準條件,規范操作,監督有力,確保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真正將德才兼備、業績卓著、成果突出、同行公認、在本學科領域享有較高知名度的優秀教師推薦出來。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314號) |
2.湖南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試行) |
3.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材料要求 |
4.湖南省教育廳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度有關省直廳局、省屬企事業單位所屬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湘教職改辦字〔2019〕16號) |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