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App Inventor 應用開發全國中學生挑戰賽
發布:孫沅 來源:信息技術 日期:2016-05-03 人氣:
2015年 App Inventor 應用開發全國中學生挑戰賽規則(“挑戰賽規則”)
——參加本次挑戰賽即構成您接受本挑戰賽規則
2015年 App Inventor 應用開發全國中學生挑戰賽(下稱“挑戰賽”)旨在培養中學生的計算思維能力,鼓勵中學生創新和動手實踐。參賽者需在App Inventor(App Inventor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開發,是一款免費的在線開發Android應用的工具)平臺上開發Android應用程序。評委將根據本挑戰賽規則選出獲獎作品。以下是完整的詳細信息

解釋
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在本比賽規則中,下列用語具有以下涵義:
● “挑戰賽” 指“2015年 App Inventor 應用開發全國中學生挑戰賽”;
● “參賽者” 指滿足參賽條款所規定的參賽資格標準并提交參賽方案的參賽個人或團隊;
● “參賽方案” 指由參賽者通過各種形式或格式向挑戰賽提交的、與挑戰賽有關的所有信息、作品和/或材料;
● 挑戰賽官方主頁: http://app.gzjkw.net/GAIC2015/;
● “獎勵” 指根據本挑戰賽規則給予參賽者的獎勵,具體情況詳見挑戰賽官方主頁,此頁面可能會不時調整;
● “挑戰賽評委” 指在挑戰賽各個階段評選參賽方案和選拔參賽者的全體評審人員;
● “中國”在本挑戰賽規則中僅指中國大陸地區,就本挑戰賽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
1. 具有約束力的協議:您必須同意遵守本挑戰賽規則,才可參加挑戰賽。因此,請在報名參加挑戰賽前閱讀本挑戰賽規則,確保了解并同意本挑戰賽規則。您同意,報名參加即表示同意本挑戰規則。如果您不同意本挑戰賽規則,將無法報名參賽,也無資格獲取本挑戰賽規則中所述的獎勵。
2. 參賽資格: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有資格參加挑戰賽:
1) 在挑戰賽提交截止日當天(2015年10月15日)須是中國大陸全日制在校小學五~六年級或初中生或者普通高中生;參賽者需是中國公民,在中國居住;小學五~六年級和在校初中生納入初中 組;在校高中生為高中組;
2) 個人或團隊(團隊人數不可超過兩人)均可參加挑戰賽,每人限參加一個團隊(即個人參賽后不可再與他人組隊參賽,或個人參加一個團隊后不可再參加另一團隊),若組隊參賽,參賽者需在統一組別(初中組或者高中組)且在同一省份,不得跨組別、跨省份組隊。
3) 參賽者僅可提交一個參賽方案
4) 參賽者必須獲得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才能參加本次挑戰賽;
5) 參賽方案須使用MIT App Inventor 2 工具開發,且能在Android平臺上正常運行;
6) 挑戰賽設有評審環節,參賽者同意并保證提交的參賽方案能夠被挑戰賽評委免費
7) 為挑戰賽提交服務的華南理工大學的教師及其家屬不得參賽;
8) 挑戰賽支持單位的雇員及其家屬不得參賽。
3. 挑戰賽時間安排:挑戰賽從北京時間2015 年 6月 10日00:00分開始,至北京時間 2015 年 12 月 31 日23:59分結束(下稱“挑戰賽期間”)。以下截止日期均以當日北京時間23:59分為準
● “挑戰賽” 指“2015年 App Inventor 應用開發全國中學生挑戰賽”;
● “參賽者” 指滿足參賽條款所規定的參賽資格標準并提交參賽方案的參賽個人或團隊;
● “參賽方案” 指由參賽者通過各種形式或格式向挑戰賽提交的、與挑戰賽有關的所有信息、作品和/或材料;
● 挑戰賽官方主頁: http://app.gzjkw.net/GAIC2015/;
● “獎勵” 指根據本挑戰賽規則給予參賽者的獎勵,具體情況詳見挑戰賽官方主頁,此頁面可能會不時調整;
● “挑戰賽評委” 指在挑戰賽各個階段評選參賽方案和選拔參賽者的全體評審人員;
● “中國”在本挑戰賽規則中僅指中國大陸地區,就本挑戰賽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
1. 具有約束力的協議:您必須同意遵守本挑戰賽規則,才可參加挑戰賽。因此,請在報名參加挑戰賽前閱讀本挑戰賽規則,確保了解并同意本挑戰賽規則。您同意,報名參加即表示同意本挑戰規則。如果您不同意本挑戰賽規則,將無法報名參賽,也無資格獲取本挑戰賽規則中所述的獎勵。
2. 參賽資格: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有資格參加挑戰賽:
1) 在挑戰賽提交截止日當天(2015年10月15日)須是中國大陸全日制在校小學五~六年級或初中生或者普通高中生;參賽者需是中國公民,在中國居住;小學五~六年級和在校初中生納入初中 組;在校高中生為高中組;
2) 個人或團隊(團隊人數不可超過兩人)均可參加挑戰賽,每人限參加一個團隊(即個人參賽后不可再與他人組隊參賽,或個人參加一個團隊后不可再參加另一團隊),若組隊參賽,參賽者需在統一組別(初中組或者高中組)且在同一省份,不得跨組別、跨省份組隊。
3) 參賽者僅可提交一個參賽方案
4) 參賽者必須獲得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才能參加本次挑戰賽;
5) 參賽方案須使用MIT App Inventor 2 工具開發,且能在Android平臺上正常運行;
6) 挑戰賽設有評審環節,參賽者同意并保證提交的參賽方案能夠被挑戰賽評委免費
7) 為挑戰賽提交服務的華南理工大學的教師及其家屬不得參賽;
8) 挑戰賽支持單位的雇員及其家屬不得參賽。
3. 挑戰賽時間安排:挑戰賽從北京時間2015 年 6月 10日00:00分開始,至北京時間 2015 年 12 月 31 日23:59分結束(下稱“挑戰賽期間”)。以下截止日期均以當日北京時間23:59分為準
初賽 | 6月10日~10月15日 | 報名、提交參賽方案 |
10月底/11月初 | 公布晉級決賽名單 | |
決賽 | 11月底/12月初 | 決賽現場評比,同時完成頒獎典禮 |
4. 參賽方法:如要參加挑戰賽,請在挑戰賽期間訪問挑戰賽官方主頁,根據挑戰賽官方主頁指示(1)報名、(2)提交參賽方案。參賽方案必須滿足下述“參賽方案要求”。
1) 報名:
請在報名頁面,按照提示填寫報名信息,檢查無誤后提交。如需修改報名信息,請用參賽郵箱登錄報名,點擊頁面右上角的郵箱,即可修改報名信息。
2) 提交參賽方案:
需提交的內容包括:
a) 從App Inventor 2導出的參賽方案(命名方式:初中組/高中組_參賽方案名稱_參賽郵箱.aia)
b) 參賽方案所有代碼截屏
c) 參賽方案的1張關鍵截屏
d) 程序介紹,含項目文字介紹、設計理念、應用背景、程序設計框架、應用成果展現等
所有參賽方案必須在 2015 年 10 月 15 日北京時間23:59 時之前收到。所有參賽方案視為是報名時提交電子郵件地址的授權賬戶持有人所作,獲獎候選人可能會被要求出示證據證明其是相關電子郵件地址的授權賬戶持有人。“授權賬戶持有人”指獲得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在線服務提供商或負責分配相關域名電子郵件地址的其他組織分配的電子郵件地址的自然人。
5. 參賽方案要求。參賽方案必須滿足以下標準:
1) 基于MIT App Inventor 2(http://ai2.appinventor.mit.edu/)或者http://app.gzjkw.net/ 平臺開發的Android應用程序;
2) 提交的aia格式的項目可以在App Inventor 2平臺被正常導入,并生成可運行的apk程序;
3) 若參賽方案需要登錄,請在程序簡介中提供測試帳號和密碼;
4) 若參賽方案需要Android平臺以外的設備來完成安裝、測試,請自行提供相關設備,并保證在挑戰賽期間參賽方案可用,如開啟服務器之類;
以下情況自動免除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1) 提交的內容不完整,或提供任何虛假信息;
2) 違背相關法律、法規;
3) 涉嫌作弊行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4) 提交的內容不健康、淫穢、色情或毀謗挑戰賽組委會或任何第三方;
5) 提交的參賽方案在Android上不能正常運行。
6) 提交其他挑戰賽組委會認為不適當的內容。
6. 評審:每件參賽方案將由挑戰賽評委進行評審,評審標準將基于但不限于以下標準。
1) 創新性(30%):獨特的設計理念;新穎的程序執行等
2) 用戶體驗(40%):設計/程序的用戶界面精致、美觀;用戶界面 易懂,使用起來簡便直觀;使用程序中給用戶帶來愉悅;給用戶的生活帶來便利等
3) 技術復雜性(30%):設計/程序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等
7. 獎勵設置:
1) 初中組(2015年10月15日當日是全日制在校初中生,小學五年級~六年級納入初中組):
○ 特等獎(1 名):獲獎學生獲得一部Android智能手機,獲獎學生所在學校獲贈書籍 100本
○ 一等獎(2 名):獲獎學生獲得一部Android平板電腦,獲獎學生所在學校獲贈書籍 50本
○ 二等獎(7 名):獲獎學生獲得一個電子閱讀器
○ 三等獎(30 名):獲獎學生獲得一個U盤
○ 參與獎(按提交要求成功提交 App Inventor應用程序):Android 紀念品
○ 優秀組織獎:針對參賽者指導老師的獎項,獲獎教師可獲得獎牌一枚
2) 高中組(2015年10月15日當日是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
○ 特等獎(1 名):獲獎學生獲得一部Android智能手機,獲獎學生所在學校獲贈書籍 100本
○ 一等獎(2 名):獲獎學生獲得一部Android平板電腦,獲獎學生所在學校獲贈書籍 50本
○ 二等獎(7 名):獲獎學生獲得一個電子閱讀器
○ 三等獎(30 名):獲獎學生獲得一個U盤
○ 參與獎(按提交要求成功提交 App Inventor應用程序):Android 紀念品
○ 優秀組織獎:針對參賽者指導老師的獎項,獲獎教師可獲得獎牌一枚
3) 初中組前10名和高中組前10名晉級全國總決賽現場評比,若晉級團隊是兩人組隊的情況,我們僅負擔其中一位同學及其一方家長參加總決賽現場評比的差旅費用。
獎勵說明:
1) 獎品分配:若獲獎團隊由個人組成,則該同學獲得1部Android手機;若獲獎團隊由多人(至多2人)組成,則每位隊員獲得1部Android手機; Android平板電腦、移動硬盤、U盤和Android紀念品的分配方式類同(獲贈書籍的分配方式除外)
2) 獎品價值說明:
a) Android智能手機價值不超過5000元(含個稅)
b) Android平板電腦價值不超過2500元(含個稅)
c) 電子閱讀器價值不超過1200元(含個稅)
d) U盤價值不超過100元(含個稅)
3) 除優秀組織獎外,以上獎品將僅頒發給獲獎學生(不頒發給指導老師);獲獎學生(參與獎除外)的指導老師將獲得優秀指導教師榮譽證書和挑戰賽紀念品(不累計);獲得參與獎學生的指導老師將獲得挑戰賽紀念品(不累計)。
8. 稅務:獲獎者在得到獎勵前,必須按照挑戰賽組委會有關的明確規定的要求提交所有相關文件,從而使挑戰賽組委會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律、稅務報告、納稅及代扣代繳稅款的要求。除按規定應由挑戰賽組委會代扣的稅款外,對于與獎勵有關的其他稅款均由獲獎者自行承擔。若獲獎者未能提供要求的文件或未遵守相關法律,挑戰賽組委會有權沒收其獎勵,并按其酌情權自行決定選擇將該獎勵授予其他參賽者。
9. 知識產權:參賽者對其所提交的參賽方案繼續持有提交前的全部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及在任何時候對參賽方案進行商業發行的權利。
10. 隱私權:參賽者承認并同意,挑戰賽組委會可收集、存儲、分享并使用其在注冊和挑戰賽過程中提供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郵寄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等。
參賽者同意參賽者的信息可能會分享給挑戰賽支持單位谷歌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用于發放獎勵等目的。
參賽者有權通過向挑戰賽組委會發送電子郵件(郵件地址:appinventor@gzedu.gov.cn)的方式,要求獲取、審閱、修正或刪除挑戰賽組委會持有的任何與挑戰賽相關的個人信息。
11. 公開宣傳。除非法律禁止,接受獎勵即表示參賽者同意挑戰賽組委會為廣告和推廣目的使用其姓名和/或肖像和參賽方案,無需額外補償。
12. 保證和免責:參賽者保證,其參賽方案系其原創作品,因此,參賽者是所提交參賽方案的唯一獨占所有人和權利擁有人,參賽者有權向挑戰賽提交該參賽方案并授予所有必要的許可。每位參賽者同意不提交存在以下情況的參賽方案:
1) 侵犯第三方專有權利、知識產權、工業產權、個人或著作人身權或任何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隱私權、公開宣傳或保密義務;或
2) 違反適用法律。
13. 互聯網:對于因挑戰賽網站全面故障,或因系統錯誤、故障、不完整或遭篡改或其他通信傳輸故障、任何硬件或軟件故障、網絡連接中斷或無法連接、打字排版錯誤或系統/人為錯誤和故障、任何電話網絡或線路、線纜連接、衛星傳輸、服務器或供應商的技術故障或電腦設備、網絡或挑戰賽網站流量堵塞而造成的移動應用程序遲交、遺失、損壞、誤傳、缺損、模糊不清、無法傳輸或損毀,或因上述多種原因,包括其他電信、線纜、數字或衛星故障而導致參賽者無法參賽,挑戰賽機構概不負責。
14. 取消、改期或取消資格的權利:挑戰賽如果因任何原因無法如期舉行(包括遭計算機病毒感染、系統缺陷、遭受篡改、未經授權入侵、欺詐、技術故障或任何其他可能影響挑戰賽的管理、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或適當進行的各種原因),挑戰賽組委會保留其自由決定取消、終止、更改或暫停挑戰賽的權利。
15. 司法程序:本挑戰賽規則受中國法律管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并排除所有與之沖突的法律的適用。
16. 挑戰賽獲獎者名單:挑戰賽獲獎者的名單將于 2015 年 11月(暫定)在挑戰賽官方主頁上公布。
17. 其他:挑戰賽組委會保留對挑戰賽的最終解釋權。